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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 HARMONIZED TARIFF SCHEDULE · 第 94 章

家具、寝具、灯具.

本章覆盖 94 — 家具、寝具、灯具。

Furniture; bedding; lamps

HEADING 数
6
已索引 HS 行374
关联 Section 301
关联 IEEPA
关联 reciprocal
年内变化0
最近 Federal Register
§ Section 301 叠加 · 生效中 本章约有 6 个 heading 关联 USTR Section 301 规则(9903.88.x 系列),影响中国原产货物。

§ I · 概览本章覆盖范围

本章覆盖 94 — 家具、寝具、灯具。

杂项制品 — 家具、寝具、灯具、玩具、游戏用品、运动用品、一般消费品。

§ II · 税率表按 heading 查看列税率

下表列出当前快照中本章所有 4 位 heading。点击编码可继续查看子行、Chapter 99 叠加规则和 Federal Register 历史。

编码 描述 GENERAL SPECIAL COL. 2
9401 座椅(品目9402所列者除外),不论是否可转换为床,及其零件:
9402 医疗、外科、牙科或兽医用家具(例如,手术台、检查台、带机械配件的医院用床、牙科椅);理发椅及类似椅,兼具旋转、倾斜及升降功能;上述商品的零件:
9403 其他家具及其零件:
9404 床垫支撑架;床上用品及类似陈设品(例如,床垫、被子、羽绒被、坐垫、软凳及枕头),装有弹簧或填充任何材料或内装任何材料或由泡孔橡胶或塑料制成,不论是否有外套:
9405 灯具及照明装置,包括探照灯及聚光灯及其零件,其他未列名;具有永久固定光源的发光标志、发光铭牌及类似品,及其零件,其他未列名:
9406 预制建筑物:

§ III · 政策时间线近期影响本章的 Federal Register 公告

近期触及本章的 Federal Register 公告。如需完整跨章节时间线,请查看 Changes 页面。

当前快照中没有影响本章的 Federal Register 文件。